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深圳首套房可否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为读者提供详细信息。通过四个方面的阐述,包括公积金贷款条件、额度限制、申请流程和注意事项,为深圳购房者提供了全面的贷款指南。
一、公积金贷款条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在深圳市范围内新购房屋的职工,包括本市户籍职工和非本市户籍职工。具体条件包括:
1.申请人必须为公积金缴存职工;
2.申请人必须在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公积金满一年;
3.购房人必须是首次在深圳购买房屋;
4.购房人的名下没有其他住房;
5.购房人的名下没有未结清的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
二、额度限制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7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具体额度还需根据职工在深圳市缴存公积金的缴存时间、月缴额以及房屋的评估价值等因素进行计算。
三、申请流程
购房者在到公积金中心办理贷款前,需提前选择好贷款银行,并向银行提交购房意向书,并支付意向金(一般按房屋总价的1%~3%)。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购房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购房者的申请资料和贷款额度;
3.购房者携带审核通过的贷款申请表等资料到银行贷款;
4.银行对购房者的资料进行审核,并与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对贷款额度;
5.银行成功放款给购房者。
四、注意事项
1.购房者需要提供完整的贷款申请材料,包括个人证件、购房合同、房产证等;
2.购房者需要在贷款期限内按期还款;
3.购房者需要在还款期限内缴存公积金;
4.购房者不得以公积金账户为抵押物办理商业贷款;
5.购房者不得非法转贷公积金贷款。
五、总结
深圳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适用于具有一定条件的缴存职工,额度限制在购房总价的70%以内。贷款申请需要购房者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申请资料,然后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在贷款期限内购房者需按期还款并缴存公积金,同时注意一些不得转贷和以公积金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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