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主要介绍深圳公积金贷款后再获贷的情况,重点阐述了目前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对已经贷款的人再次申请贷款的相关政策。本文旨在为深圳市公积金贷款有需求的人士提供参考和帮助。本文由深圳贷款公司整理。
一、贷款后再获贷的前提条件
1、贷款人近两年内首次购房并贷款,还款记录良好。
2、贷款人已结清原住房抵押贷款且抵押房屋已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3、贷款人名下仅有已办理公证资料的首套自住房。
二、再获贷的金额上限
贷款人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金额,不得超过其公积金账户中核定额度的30%。
具体额度为: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乘以最长贷款期限,再乘以30%。
三、办理再获贷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2、已结清的原首套住房贷款合同;
3、原住房的抵押注销证明文件;
4、名下首套自住房产证及其公证资料;
5、请自行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是否需提交其他材料。
四、办理再获贷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1、贷款人应当再次到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
2、申请条件和资料齐全后,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公示;
3、贷款人必须在30日内完成贷款合同签订和受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贷款管理费;
4、在贷款人已经结清现住房抵押贷款后,方可办理再获贷手续;
5、贷款人应当按照贷款合同规定的还款期限和方式及时还款。
五、总结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再获贷政策可以为购房人的置业提供一定程度的资金帮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再获贷额度不超过公积金账户核定额度的30%,且需要满足多项条件。因此,在购房时需要充分考虑自己的能力和未来的资金需求,以免陷入经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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