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深圳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仍可享多重优惠,包括按月提取等。本文将重点介绍以下四个方面:优惠政策概述、按月提取规定、优惠范围与方式、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优惠政策概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2021年4月1日起,推出公积金贷款后按月提取优惠政策,其核心内容是贷款结清后,依法仍可享有住房公积金相关待遇,包括职工按月可提取缴存额的50%/40%/30%。此外,按月提取公积金时还可享受政府缴存额补贴,具体补贴标准由各街道或工业园区人力社保部门按当地政策制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职工来说,这一政策将进一步满足其住房需求,同时降低了贷款压力,帮助职工提高生活质量和福利待遇,真正实现了“房住不炒”的政策要求。
二、按月提取规定
根据规定,职工按月提取的最高比例及额度分别为:限购一套住房且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职工,可提取当月缴存金额的50%,单月最高不超过15000元;非限购一套住房且住房公积金账户连续缴存满12个月的职工,可提取当月缴存金额的40%,单月最高不超过12000元;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满6个月且未满12个月(含12个月)的职工,可提取当月缴存金额的30%,单月最高不超过9000元。
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需提前书面申请,并在申请时说明提取金额和提取原因。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提取金额,也不能超过当期单位和个人账户余额。单位需在工资支付月内将被扣回的缴存额的50%划拨至个人账户。
三、优惠范围与方式
优惠范围包括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额在中心、分中心、各街道结算中心缴存的公积金;缴存地为深圳市的企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接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其他个人或单位住房公积金。
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同时还可以享受政府缴存额补贴,补贴金额由职工缴存月份、提取月份和补贴比例共同决定。目前,各街道、工业园区的自行设置的补贴政策差异较大,一些区域的政策还未出炉。
四、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
职工按月提取公积金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提取申请书及用印单位出具的《查询证明》,到所在街道或已接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的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管理部门)办理手续。申请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 需携带手续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职工应确认自己的公积金缴存情况,特别是需追缴和缴存情况不清者。
3.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应提取金额,同时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单位和个人账户余额。
4. 单位还需在工资支付月内将被扣回的缴存额的50%划拨至个人账户。
5.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职工住房公积金参与过市场交易,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可能会受到限制,并不能按照政策进行提取。
五、总结
深圳公积金贷款结清后仍可按月提取,并享受多重优惠政策,尤其是在当前深圳房价高企的情况下,该政策对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缓解贷款压力具有极大的现实意义。职工在申请按月提取公积金时应仔细阅读政策规定,携带相关材料,避免因为申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而耽误提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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