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深圳单位公积金贷款是一种重要的住房贷款形式,但倘若无法继续偿还贷款,该如何办理停缴手续呢?本文将从四个方面详细阐述深圳单位公积金贷款停缴办法,帮助读者了解该方面的具体情况。
一、停缴条件
1、正当理由: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死亡等特殊情况。
2、在职状态的变更:例如被辞退、解聘、开除等。
3、退休、提前退休、退职、下岗等情况。
4、购房的单位已经注销或破产。
5、购房合同被销毁或未经批准擅自改变合同内容等情况。
二、停缴手续
1、先咨询当前住房所在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当地的具体操作流程。
2、提交个人申请材料:身份证,单位解除或解聘证明,购房许可证明,购房合同以及其他补充证明材料。
3、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是否符合停缴条件。
4、待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会下发《住房公积金停缴通知书》并停止扣缴公积金账款。
三、停缴限制和影响
1、按规定停缴缴纳期限内,仅对单位公积金储蓄账户进行暂缓还贷,对个人住房按期扣款。
2、在停缴期间,公积金所产生的利息也将被暂停计算。
3、个人在缴纳公积金的同时,想要贷款或进行其他相关业务,需要按照当地公积金管理规定先行缴纳停缴期间的欠费。
4、单位公积金账户在停缴期间暂缓还贷,到期后需要按规定还款。
四、重新开通公积金账户
1、在停缴期届满之后,个人需要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重新开通账户的申请
2、提供相关的开户资料和证明,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恢复账户缴纳。
五、总结
深圳单位公积金贷款停缴办法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法规,帮助人们了解怎样停缴贷款,遇到问题也能及时解决。在提交申请停缴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当地的相关规定,避免因操作不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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