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为深圳公积金可贷余额翻倍?贷款倍数上限解析,介绍了深圳公积金的贷款规定和贷款倍数上限的解释,让读者更全面地了解深圳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本文由深圳贷款公司整理。
一、深圳公积金的贷款规定
1、深圳公积金是指职工在工作期间每月按规定缴纳的比例,在职工退休或提前提取公积金时使用。贷款员通过查询个人账户,按照规定的额度、利率、期限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商业性贷款和公积金信贷。商业性贷款是指住房贷款发放期间不存在职工劳动关系,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规定;公积金信贷是指在职工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按照规定的比例在公积金账户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职工缴存部分和单位缴存部分均能作为贷款的基数。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数是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时的月缴存额(含本息)与住房公积金中心保证金的比例所得到的结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用途主要用于购买、修缮、建造住房,以及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二、深圳公积金可贷余额的翻倍
1、根据规定,职工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期内,最高可以取得13倍月存额的贷款。但是,根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通知,自2017年7月1日起,深圳市新购售房的住房贷款将做出新的区别性调控政策,深圳公积金房贷也会力度更大,职工贷款倍数将有所增加。据悉,深圳市将对购房者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住房,在深圳市内5年内没有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不包括租赁与借住),且在首次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2、此外,2018年1月1日起,在深圳市新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含深圳户籍和非深房籍居民),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倍数最高可达18倍月存额,比以前的13倍还要多5倍。这意味着,职工购房时可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将会实现翻倍。
三、深圳公积金贷款倍数上限解析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多次使用,不受次数限制,但最多只能发放18倍月缴存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超过部分按照商业贷款利率执行。
2、对于在深圳市内没有其他住房,在深圳市内5年内没有享受过其他住房政策(不包括租赁与借住),且在首次购房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可在18倍月存额以内,则贷款按协定利率计算;但如果超出18倍月存额,超出部分可按不高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年利率计算。对于不符合前述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超过6倍月存额部分,按照不高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年利率计算。
3、职工家庭的公积金余额总额为6倍月存额,职工家庭指的是夫妻两人及其共同抚养未成年子女、父母的连续两年以上居住证明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总额。对于职工家庭向同一家庭成员名下的房屋申请办理贷款, 职工家庭的存款余额在6倍月存额以内,则贷款按协定利率计算;如果超过6倍月存额,超过部分可按不高于商业贷款利率的年利率计算。
四、深圳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募集期不超过3个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职工提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顺序,严格按月办理。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确认和发放应在确实核查职工公积金缴存情况和经济事实后予以确认。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在未审核、未核实职工公积金缴存水平和经济状况情况下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在审查、发放、核算、监管等各个环节中,严格按规定程序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保证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合理以及安全运营。
五、总结
深圳公积金可贷余额翻倍?贷款倍数上限解析,本文主要为读者详细介绍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和贷款倍数上限解释。职工在购房时可以通过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方式,既能减轻压力,又能享受到比较低的利率,但是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也需要了解贷款规定和注意事项,防止出现误用和违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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